舟山市加快推進10蒸噸以上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淘汰工作
網址:www.chinazhongchuang.cn 更新時間:2019-06-14 15:31 瀏覽次數::64次
為貫徹落實《浙江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加快推進我市節能減排,提升大氣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推進美麗新區建設。確保在2020年前淘汰10蒸噸/小時以上35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鍋爐,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屬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浙江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加快推進我市節能減排,提升大氣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推進美麗新區建設。確保在2020年前淘汰10蒸噸/小時以上35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鍋爐,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2019年淘汰6臺10蒸噸/小時以上35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鍋爐;到2020年底,全面淘汰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干設備等燃煤設施;基本淘汰10蒸噸/小時以上35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鍋爐。
二、實施內容
全面摸排梳理全市10蒸噸/小時以上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干設備等燃煤設施。按照分階段治理原則,制定全市各縣(區)年度淘汰計劃。各縣(區)應根據年度計劃,倒排時間節點,責任落實到人,確保完成淘汰任務。
三、驗收方法
根據《浙江省淘汰改造高污染燃料“五爐”驗收辦法》要求,10蒸噸以上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淘汰驗收方式如下:
(一)10蒸噸以上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淘汰驗收由縣(區)人民政府負責,當地鍋爐淘汰主管部門牽頭組織實施,相關部門積極配合。各縣(區)發改、經信、市場監管部門、生態環境、財政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共同做好10蒸噸以上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淘汰驗收工作。
(二)按照“逐一申報、統一受理、分類驗收”的原則明確淘汰驗收程序。企業完成燃煤設備淘汰后,向鄉鎮(街道)提交申報驗收材料,鄉鎮(街道)初審后,提交縣(區)人民政府鍋爐淘汰主管部門統一受理。主管部門受理后,組織相關部門和鍋爐所在的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組織進行驗收,并出具驗收意見。
(三)驗收合格后,由縣(區)人民政府鍋爐淘汰主管部門出具淘汰驗收合格意見,并將有關信息統一錄入浙江省高污染燃料“五爐”信息系統;對完成淘汰的承壓鍋爐還應由縣(區)市場監管部門出具鍋爐報廢注銷證明。
(四)各縣(區)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應按照職能和有關規定對淘汰設備做好后續監管工作,各級發改、經信、市場監管等部門,以及燃煤設備所在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日常檢查中發現有擅自恢復使用高污染燃料情況的,應及時向同級淘汰整改主管部門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通報。
四、補助辦法
縣(區)人民政府鍋爐淘汰主管部門出具的驗收合格意見和縣(區)市場監管部門出具的承壓鍋爐報廢注銷證明應當作為領取淘汰改造補助資金、實施區域等煤量替代和新增燃煤項目準入的審核依據。對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并未向縣(區)市場監管部門辦理鍋爐注銷手續的10蒸噸以上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不得向其發放財政補助資金。
為加快推進我市10蒸噸/小時以上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淘汰,各縣(區)政府應制訂不低于市財政獎勵標準的補助政策,對2020年底前淘汰燃煤鍋爐的單位給予政府獎勵補助,淘汰補助費用由所在地政府承擔。對完成年度淘汰計劃的各縣(區),市財政以“以獎代補”的形式,按2019年度完成淘汰的1.5萬元/蒸噸,2020年度完成淘汰的1.25萬元/蒸噸予以獎勵。
五、工作要求
各縣(區)要充分認識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重大意義,加強組織領導,相互配合協作,層層落實責任,全面掌握本地區10蒸噸以上35蒸噸/小時以下所有燃煤鍋爐的基本信息,認真做好“五爐”系統錄入工作,按時完成淘汰工作。
(一)明確職責分工,落實主體責任。各縣(區)政府是10蒸噸以上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淘汰工作的責任主體和實施推進主體,要加強與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部門鍋爐數據的互通共享,確保鍋爐淘汰工作無死角。市相關部門要在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基礎上,實現協調聯動。
(二)細化方案要求,明確實施步驟。全市范圍內排查10蒸噸以上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扎實做好數據的核實和補漏工作。根據年度目標,各縣(區)政府要制定更加具體細化的年度推進計劃。
(三)完善工作機制,做好后續監管。建立已淘汰鍋爐長效監管機制,不定期組織對已淘汰燃煤鍋爐實行現場抽檢,并及時檢查更新“五爐改造”系統數據。
(四)開展宣傳教育,接受公眾監督。發揮輿論引導與監督作用,在相關企業開展政策解讀和法規教育,引導企業自覺履行生態環境社會責任。倡導節約、綠色的生產方式,營造全民動員、全民支持大氣污染治理的濃厚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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