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保定禁煤區煤改電補貼政策
網址:www.chinazhongchuang.cn 更新時間:2018-08-27 14:47 瀏覽次數::200次
1、設備購置補貼85%
按設備購置安裝(含戶內線路改造)投資的85%給予補貼,每戶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7400元,由省和市縣各承擔1/2,其余由用戶承擔。補貼資金按各縣(市、區)實際任務統一撥付、統籌使用。
2、采暖期用電補貼
給予采暖期居民用電0.2元/千瓦時補貼,由省、市、縣各承擔1/3,每戶最高補貼電量1萬千瓦時;給予配套生活用氣補貼,按照每戶每年保供8罐LPG(15公斤/罐),每罐給予50元補貼,由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補貼政策及標準暫定3年。
3、不執行階梯電價
“電代煤”用戶采暖期可選擇執行峰谷電價,非采暖期可不選擇執行峰谷電價;“電代煤”用戶不再執行階梯電價。
注意:
1.凡列入“電代煤”、實施方案的農村、農戶,在期限內未實施的,以后不再享受以上支持政策。
2.禁煤區不再推廣潔凈型煤和爐具,市、縣(市、區)政府負責妥善解決遺留問題;鼓勵已建成的型煤企業轉型升級,各級政府要優先給予支持。
3.對采用空氣(地)源熱泵、電鍋爐等方式替代燃煤的農戶,可按“電代煤”投資和運行電費補貼標準執行,其余投資由農戶自行承擔;鼓勵支持有條件的農村優先采用地熱、沼氣、生物質、輕烴等清潔能源替代,可按“氣代煤”投資補貼標準執行,其余投資和運行費用由企業商農戶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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